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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员证
作者:远辉 发布会员:admin 版权:转载 发表日期:2007-3-4 阅读:1946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、评估和发证规则

交通部令[1997]115

 

第十三条    申请船长或甲板部船员适任证书职务晋升者,应具有以下海上服务资历:

 

一、申请值班水手或值班机工适任证书者,应具有相应航区、等级的海上服务资历满6个月。

 

二、申请三副或三管适任证书者,应持有相应航区和等级的值班水手或机工适任证书,并实 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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